在漫天乌云的裂隙中看到一小块儿蓝天,感觉太棒了
如何才能忘记-记住我
是记住还是选择忘却,电影始终在讨论这问题。
当亲人意外的离去并给人心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大多数的人都会出现改变,变得小心翼翼,变得保护欲强烈,保护自己还活着的家人、孩子,不希望同样的遭遇发生在他们身上,但就是这种改变,却往往令那些被保护人难以忍受,于是他们的世界发生了撕裂,所有之后的痛苦皆源于此。想要摆脱这些痛苦,就要从过往的悲伤中摆脱出来,就好像曾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重新生活。虽然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又谈何容易?
所以电影设计了那样一个看似突兀的结尾,让泰勒最终站在了2001年9月11日早上的世贸大厦里。他帮助所有的人走出了曾经失去亲人的阴影,然所有的裂痕的以弥补,却像那些离去的人一样毫无征兆的意外的死去,所有刚刚好起来的人再一次陷入毁灭的漩涡,他们装作坚强,看似平静,却又如何能忘得了那种熟悉的悲怆?几年如此容易,忘记却何其困难。
在看电影的时候,我总觉得这结尾有些拼凑的痕迹太重,有些没必要。等看完之后再回味一下,才发现这结尾真的是不可缺少。不仅仅是泰勒的死,它仅仅是电影用来代表那些逝者的一个标志,还有那像在同一时刻离去的人。或许是在缺那些至今难过的人学会遗忘,或许是以一种悲观主义的态度告诉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一旦你的心灵遭受重创,你这辈子就算完了,永远不会痊愈,永远好不起来,你要背着那道阴影过一辈子!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可曾相信爱情-«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书的封底有句话:“你们在相遇之前也曾爱过别人……如果我们俩又谁出了事,我想另一个,另一个人会伤心一会儿,你们知道,但很快,活着的一方就会跑出去,继续再次恋爱……所有这些,所有这些我们谈论的爱情,只不过是一种记忆罢了,甚至可能连记忆都不是。”
这段话就来自这本短篇小说集中的同名文章,由梅尔在概括所谓的爱情时讲出来的,或许你会觉得有道理,但很快,梅尔亲口所讲的那对老人的故事却成为全书中留给我最深刻记忆的一段儿。确切的说,是老头说的话,同样来自梅尔之口:车祸之后“……他们就是那副样子,跟电影里的一模一样。只在眼睛、鼻子、嘴那儿留了几个小洞。她还必须把两条腿吊起来。她丈夫抑郁了好一阵子。即使在得知他妻子会活下来后,他的情绪仍旧很低落。但不是因为这场事故,我是说,事故只是一方面,但不是所有的。我贴近他嘴那儿的小洞,他说不,不是这场事故让他伤心,而是因为他从眼洞里看不到她,他说那才是他悲伤的原因。你们能想象得到吗?我告诉你们,这个男人的心碎了,因为他不能转动他那该死的头来看他那该死的老婆。”之所以让我难忘,并非这话能感动我,毕竟我不是那种很容易被小酸故事感动的脑残,只是,这是整本书中唯一闪现出卡佛内心理想的地方。卡佛在所有的故事里,都描摹出了现实生活中那些与爱情有关的悲剧,或者不是悲剧的结局,缺乏映出那些所谓的爱情只不过是一种忍耐,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记忆罢了。但惟有此处,卡佛说出了他内心真正的渴望,他所理解和憧憬的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他不告诉我们那是什么,却告诉我们会发生写什么。
但除了这半页,还有一百八十页写出了那些被爱情所煎熬的人,他们生活的痛苦难过,只是因为他们曾深信这世上有爱情,但最终却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个玩笑,只不过是那些过剩的多巴胺将他们送上了毁灭之路,看,我们神志不清的大脑和紊乱的内分泌会把一个原本好好的人变成什么样子,会让简单而美好的生活被生生地毁掉。
同样的,我们可曾相信过爱情?我们是否还认为这世上有爱情存在?尽管我们每天都在谈论这些东西,都认为这技能遇到真爱之类的,但是真的有人遇到过么?开头的第一篇,《你们为什么不跳个舞》,那个因为爱人的背叛而自我毁灭的男人,就是个曾经盲目相信爱情的典型,看看他最终落得个什么下场?这也是我在读完整本书之后可以在第一时间复述的故事,其实也只不过是因为我曾有过和他类似的经历罢了,包括每一段所谓爱情的结束之后毁灭所有能够该给我回忆的东西这一招,其实这是一种不勇敢的表现,不敢面对过去的生活,不敢拥有回忆,包括对过往的否定。同样是梅尔说的,“我曾爱她胜过爱情我的生命。但现在我从心里恨透了她。”至于这个她是谁,有一个还是两个还是好几个,每个人心里都不一样,包括我。
如果还有谁对我说他相信爱情,我只能同情一下这孩子的心智,然后轻蔑的笑笑走掉,再去找个和我一样不再相信爱情的朋友聊聊天儿。
令人神往的年代-«1968撞击世界的年代»
关于1968年这个神奇的年代,我之前的印象只是来自一些凌乱的支离破碎的信息,或者说20世纪60年代,那是个疯狂的时代,也是一个所有怀揣自由梦想的人的狂欢。之前印象较为深刻的,主要是《苏丹港》和《戏梦巴黎》。但是缺乏一个系统的理解。
所以说,当我读完这本书,总算是对1968年有了一点儿清晰地认识,大概知道了那一年发生了什么事儿,包括让我神往的布拉格之春。
不多说,也不多做评价,毕竟没有经历过那种疯狂的我,不可能有什么切身体会,只是觉得那个时代很美好,任何人都可以肆无忌惮的大声说出他的想法,可以向那些不公正和丑恶的东西发起反抗,甚至不惜采取暴力,想想就觉得过瘾。可能因为我毕竟还算是个年轻人,难免经常会有热血沸腾,所以才神往那种可以自已发泄的环境,真美好。
还有,在书里读到了一段话,很符合我这种独身主义者的口味:“阿特金森说:‘婚姻制度和奴隶制度具有一样的效果,他以同样的分类方式把人分隔开来。它将把他们分开,使他们无法相互认同。广大的奴隶们同样也无法认识到自己的处境。说一个照顾家庭和孩子的女人感到“幸福”,就如同说黑人在主人们的照顾下感到“幸福”一样是无稽之谈。维持性工作决定了女人的角色。生产性工作则决定了她丈夫的角色。我们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在社会中承担生产性工作的角色。’”
我所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全世界鬼使神差的在同一时间陷入狂热,为什么会如此的整齐划一不约而同?
以及,为什么这本书会在天朝出版?怎么能够出版?如此严密苛刻的审查制度,居然也有诸如本书以及《1984》、《访苏归来》这样的漏网之鱼,难道是奇迹么?



